第56章 监察从事(3 / 5)

作品:《我,刘辩,三兴汉室

灵帝却摆摆手:“到时你便清楚了。”

刘辩原本还想给灵帝出个主意——可以先提出由宦官担任,大臣们必然反对,之后再提出由士人担任,阻力就不会那么大了。

不过既然灵帝已经有成算了,他索性就等着看吧。

到时候实在不行,他就散播谣言说如果这事不能成,皇帝就准备派宦官去巡查郡国。

回过神来,刘辩听见灵帝迫不及待地又问:“辩儿之前说的如何替朝廷省钱,是何主意?”

他遂答道:“说来,这还是我根据州牧想到的。宗正认为州牧可以避免太守盘剥百姓,亦可集合州郡力量镇压叛乱,我认为,想要达成宗正所说的目标,今之刺史只需加一项兵权便可。”

“即在州郡生乱初期,刺史不需等待朝廷的批复,即可募兵平叛,或可如边郡领五千兵,并督各郡郡兵相助。之后朝廷无论如何处理,都不至于拖延最佳平叛的时机。”

给刺史加兵权不是刘辩瞎想的,而是有先例的。

内地的刺史最初没有兵权,后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了由朝廷派出使者监军,乃至于由刺史自行募兵出击。

尤以黄巾之乱时为甚,那时候,只要治下有黄巾的踪迹,刺史就有权募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