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 监察从事(2 / 5)

作品:《我,刘辩,三兴汉室

“何为密言奏事?”

“以皂囊封奏书,不经郡守、刺史。亦可越过尚书台,直入禁中。”刘辩又补充强调说,“我大汉十三州,郡国一百有五,去除遥远偏僻之地,实则要派出去的,不足百人。这百人,皆需由朝廷任命。”

汉制,群臣上章奏,如事涉秘密,则以皂囊封之。

名义上是主管监察,为刺史属官,实则接受皇帝和刺史的双重领导,又可以直接对皇帝负责,还能借此反过来督促刺史尽职。

对于删减版的密折制度,灵帝果然很有兴趣。

灵帝说道:“先秦时有郡监一职,掌监察一郡政务,辩儿的想法比之郡监还要再进一步。辩儿可还想好此职之名?”

“监察从事?”

刺史属官分为从事、假佐,灵帝挑不出毛病,只道:“你倒是直白……稍后你将之写为奏书,正好明日要召集百官商讨州牧一事,明日同去。”

刘辩觉得,如果灵帝想要增加对郡这一级别的监控,应该可以做到推广这件事的……吧?

他试探着问灵帝:“父皇,此事恐怕会有许多大臣反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