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殿前观武(4 / 4)
作品:《大内天魔》赵祯略一沉吟,道,“《诗》云:征,行也。朕唯愿天下万民再无兵祸,能够安居乐业,畅享太平。朕赐表字安民,你可满意?”
“陛下仁厚爱民,臣秦安民叩谢天恩。”
“秦征射技超群,戍边为国,屡立战功。擢升三班奉职。”
皇帝对秦征的喜爱,在场一众人都看得出来。从无品的进武校尉一下擢升从九品三班奉职,这是秦征烧了高香了。不过这也是应有之义,试射殿廷本就有激励士卒勤习箭术的用意。
但这不是最主要的。最令人羡慕的是秦征入了皇帝的眼,所谓简在帝心,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了。可以想象,秦征得到皇帝的关注,之后的仕途也必是一路青云直上。
有羡慕,有嫉妒,奈何比不得,谁有秦征那样的箭法?人又长得俊秀,小白脸就是比粗鲁军汉招人喜欢。
皇帝起驾走了。后边的事自有兵部的官员料理,记录成绩,勘合告身,拟定可授官职品级,上报批复。
于飞也很喜欢秦征,说不上原因。或许是箭术高超,或许是这个人看上去很沉稳,不像是十七八岁的青年。总之,于飞感觉到此人可信任,莫名的好感。所以他很留意秦征的细节。
刺青是此时从军的惯例,例如充军的罪犯,金印就是刺在面颊上。上等的禁军大多是勋贵的后代,刺在耳后。而此人的刺青在手背,却说明,此人乃是响应朝廷号召,主动从军的热血青年,而且是身具特长。
在这个年代,流行的是“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”,又有民间的俗语说,“好铁不打钉,好男不当兵”。除了禁军,大宋的军队序列里还有厢兵,不过早已沦为权贵、军头使唤的杂役。
禁军也好不到哪里去。自澶渊之盟至今已四十年,承平日久,禁军不摸刀枪,军纪废弛,造空额、喝兵血,内部早已朽坏。京城禁军更甚,忙着每日做买卖,已沦为商人。每日里三五成群呼啸过市,恶名昭著,民间口碑极差。
就是这样的军队素质,秦征能选择从军戍边,才更显得难能可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