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历史军事 / 战国之东帝 / 章节正文阅读

第两百一十章 公为不公(2 / 3)

作品:《战国之东帝

赏罚施行,则上至王公贵族下至百姓奴隶,就没有不听令的。”

说着,鹖冠子拱手道:“而大王的国家,百姓之所以不听王命,在战场上容易发生逃亡的事情,原因有三。

其一,赏赐的力度不够,其二,惩罚的力度不够,其三,荣辱失效。”

田冀听到这,立即问道:“先生,前面两个原因寡人还能理解,而第三个原因,荣辱失效,这是何故?

管子云:仓廪足而知礼仪,衣食足而知荣辱。寡人的百姓,可是出了名的仓廪足且衣食足。

如此,我齐人怎么就荣辱失效了呢?”

田冀自信又疑惑的看着鹖冠子。

做了几个月的齐王,田冀可是知道齐国有一项基本国策,那就是每年都要清查齐国所有百姓的财产,清查的内容包括粮食布匹树木还有水井(为什么不查土地/因为不用查,因为土地都是齐王的)。

凡是年底时候,百姓家中没有储备足够一家人八个月的口粮的(即家中余粮不能支持到秋收之后),那就要罚百姓劳役一月,连续两年不达标,罚劳役两月,连续三年不达标,罚全家终身劳役。

而后三项,则是规定每户人家每年必须结余三十尺布,十尺帛,一百棵成人一手能握住粗细的树木(武器),还要每户人家有一口井。若是检查不通过,则辱其父母。

另一边,鹖冠子听到齐王的质疑,叹道:“大王,这就是臣要说的齐国第二个弊端。”

“第二个弊端?”田冀一怔。

此时,鹖冠子开口问道:“大王可知天下最大的不公是什么?”

“最大的不公?”田冀一愣。

最大的不公是什么?

赏罚不公?

投胎不公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