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 第六十四个吻(5 / 5)
作品:《薄荷味热吻》“johnny……”
他在红白相间的训练场上和朋友们一个个道别,玻璃窗内的人低低地笑出了声,骂了句:“臭小子,这是从a到z把所有名字的外国友人都交了个遍吗?”
gilbert也饶有兴致地看着操场上的人,感叹了句:“他可真讨人喜欢。”
宋诗意连连说no,“讨人喜欢是假象,讨人厌才是真的。”
gilbert大笑着反问:“你真这么想?我听说口是心非是全世界女性的通病。”
“那可不包括我。”她信誓旦旦地说,“我是真的不喜欢他。”
视线落在玻璃窗外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身上,她瞥了一眼,换中文对自己重复了一遍:“我才不喜欢他。”
哪怕从abcdefg到uvwxyz都喜欢他,她这个s也不喜欢他。
一点也不喜欢。
谁会喜欢一只成天招蜂引蝶,走哪儿都能广交朋友的兔崽子?年轻人就是年轻人,朝三暮四是常态。不能相信什么二十年来只动过一次心的假话,像这种花蝴蝶,动心当真就跟来姨妈似的,一个月至少一次。
宋诗意擦把汗,守住心神。
“休息的差不多了,再来。”她从地上爬起来,重新站上了机械板。
而忙忙碌碌的程亦川在与朋友道完别后,又开始着手忙起下一件事来。
宋诗意不止一次对他说:“你都要回国了,别跟着我去康复中心,自己该干嘛干嘛去。”
他没一次听她的话,直到这一天,他在早饭之后主动说:“今天我就不去gilbert那了。”
反倒是宋诗意一愣,但“你要干什么去”也问不出口,她顿了顿,点头说:“好。”
程亦川似笑非笑:“你不问我打算干什么?”
“我才不关心你要干什么。”她满脸冷漠。
程亦川坐在餐桌上,从窗口看见她骑车远去的背影,撇了撇嘴。
呵,女人。
没关系,女人就爱口是心非。
他打起精神来,回卧室换衣服,背上了超大的背包,数了数现金,怕不够,又带上信用卡。最后兴冲冲骑车赶往市中心。
这些天来他列了一张秘密清单,今天是采购日,他一口气跑了好几家商场,总算把东西买齐全了。
临走之前,他有一份大礼要送给她。
哼,不把她感动得以身相许、泪眼婆娑,他就不叫程亦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