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章 建议法官阁下严查(1 / 3)
作品:《1982从香江开始》连审片员都能看出,这是一场有策划的栽赃,影视处其他官员又岂会不明白?
但是没有用,因为截至目前,香江的法律仍沿用着英美的海洋法系。
海洋法系最大的一个特点,就是偏向判例化。
尤其在侵权法领域和侵权构成方面,判例对法典有大量补充。
究其原因,是此时香江还沿用着1956年大英的初版版权法,法典落后时代版本,判例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“老板你放心,这场官司赢定了。”
沈威在这段时间除了做老千,其他时候都泡在图书馆里,翻找各国有关侵权领域的判决案例。
主要还是集中在英美两个国家。
因为这两地在电影业务方面发展较快,已经有过大量侵权领域的案例,可以让律师更轻松的向法官释法、造法,根据前人的判例裁定眼前的官司。
这种有心算无心的优势就在于,我的律师已经掌握大量判例,随时准备开庭。
你连律师都没找好,就算仓促找到一个,也没时间研究判例。
当翟远带着影视处的人,拿着港府的搜查令闯进秀茂坪屋邨大厦时。
邓泽成的录像厅正在播放《珍妮弗的复仇》。
他一开始还很镇定,主动拿出沈威提供的那份版权证明,展示给影视处的人看。
直到影视处的人把证明拿给翟远,邓泽成才知道这个年轻人才是今天的主角。
尽管已经暗斗过几个回合。
但这是两个人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见面。
“这是澳洲制片公司提供的证明,我昨天才跟他们公司的人谈过合作,所有手续合法合规。”
邓泽成这时候还很有底气,轻蔑的对翟远说道。
“方不方便请问下,澳洲制片公司收了你多少钱,准许你放映这部电影?”翟远问。
“冇,我们是合作关系。”邓泽成回答的理直气壮。
“但是我就不同,我买下这部电影在香江的独家放映权,足足花了二十万港币,有港府盖章承认的那种。”
花没花钱不重要,关键是有港府盖章。
翟远笑着看了他一眼,扭头冲门外叫道:“沈律师,你信不信澳洲的公司肯跑来香江做慈善,一分钱不收就让人放映自己公司的电影?”
“当然不信。”
沈威从门外钻进来,看也不看满脸错愕的邓泽成。
他直接对一旁影视处的官员严肃道:“阿sir,我刚才已经记录下来,对方编造谎言涉嫌触犯《盗窃罪条例》第十六条,伪造虚假文书涉嫌违反《刑事罪行条例》第七十一条,将来全部会作为呈堂证供。”
到这时候,邓泽成就算再蠢也看出问题。
澳洲庄先生变成了沈律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