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9章 失色(2 / 4)

作品:《雨夜,病娇妹妹求我收留

硬要说的话,26岁,算是青春的尾巴,是还能看得见过往影像的最后的留念机会。

比之三十而立的男人,女孩子青春短暂,即便何太太不说不催,猫步心里也能明白,过去的空白,再也找不回来。

每次走在街上或是听同事聊天,在她们得知自己年龄后,总是会脱口而出“啊?看不出来啊,她已经这么老了吗?那怎么还穿这些粉色的、毛茸茸的,一看就是孩子喜欢穿的东西啊”这样的话。

“她也不是小姑娘了吧?”

“老大不小了,都上班儿了,还装什么嫩呀。”

这些言语如同一根根尖刺,不断扎入猫步的心脏,再用力剜一下,绞碎脏器以后,仿佛什么都未发生一样,阴笑着被抓薅出来。

猫步已经习惯,便也不再做出什么反应。

说起来,这些年,自己都在做些什么呢?

儿时父母离异,家庭分崩离析;

童年母亲发力,国际时装设计大赛上一战成名,收获海量橄榄枝与世企邀请;

初高中实现阶级跃升,呆愣愣的被母亲砸来漫天荣华富贵;

大学顺理成章选了美术,在妈妈的背影下不浪费任何一秒的自我进步。

虽想爬升到和她一样的高度,但妈妈太可怕了,她设计的婚纱杰作,根本不是人类能够达到的审美极限吧。

有个这样的家人,猫步感到无助且孤独。

【我真是她的女儿吗?】

猫步时常萌生这样的自我猜疑。

每次打算放弃,每次想要开摆,都会转念想起,自己不行就会葬送妈妈的一切,未来也不可能将她的「幸福艺术」传承下去……

就会开始放声大哭。

可是比拼天赋,自己在妈妈面前什么也不是,甚至完全不能与她媲美,

就像跟糖花比身材,那是要被按头碾压的,继续耗下去只会鼻青脸肿。

于是,就只能改换赛道。

——通过另一种方式贩卖幸福。

猫步曾经想过,自己能否成为偶像,带给他人快乐呢?

奈何当萌生起这个念头时,大学已经毕业。

一切,都来不及了。

“妈妈,我喜欢可爱的东西,我还可以可爱多久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