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六章 北伐,张李出海,崇祯抄家(1 / 2)

作品:《我以天赋聚权柄,铸天庭

既然张献忠、李自成两人,既不想重新做一个普通老百姓,也不想投降救民军。

那他们最好的选择,自然就是抢上一波离开大明了。

而他们既然做出了这个决定,那行事就要肆无忌惮的多了。

李自成先不说,张献忠在攻入山东曲阜之后,面对曲阜孔氏,可以说是毫不客气,大肆劫掠杀戮。

反正他们都要离开了,谁管你是不是圣人之后?

以张献忠嗜杀的性格。

不给?不给就抢。

给?给了也得杀上一番。

等到张献忠离开曲阜的时候,孔氏亲族已经没剩多少了。

这一次,王朝倒是并没有表现的多么反感。

李自成率军进入了朝鲜,他觉得大家都姓李,那朝鲜王还是很适合他的嘛。

但是,当卢象升紧赶慢赶,又在山东与李自成、张献忠的部队打了一场,等其赶到BJ的时候,也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。

那是真正的杀入,似乎是因为被逼的远走海外的原因,张献忠心中郁气勃发,戾气大盛。

等到卢象升赶到,清军已经撤退,没奈何,卢象升也只能是出塞救回七千多名俘虏,行至木叶山而还。

前前后后至少有着三万人被屠。

在收到消息之后,京师再一次的戒严,崇祯立即下旨,命卢象升并各地驻军入京护卫。

只不过,卢象升身在江北,距离京城实在是有些远。

并且派遣陕西的武平、榆林总兵杨宗翰,率兵进攻河南、山西。

而张献忠则是一路向东,通过朝鲜海峡,率领数万将士杀入了倭岛北九州。

那大明的一个藩属国,自然更加不是问题了。

六月份,得到救民军进攻山东的消息之后,趁着孙承宗率军前去拦截的时候,张献忠、李自成两人,第一时间便就率军乘船,向东出海了。

而他则是向西进入河南地界,直指北直隶。

而且,李自成也自认不弱于人,李氏王朝无法抵抗后金清廷的进攻,可不代表他也无法抵抗。

皇太极派多尔衮、豪格、阿巴泰、杜度等人,兵分四路,自古北口、黑峪关、墙子岭、将军石关、青山口等地方攻入关内。

然而,还没等王朝出兵呢。

随后,两人约定守望相助,各自留守部分兵力之后,方才是分道扬镳。

而在出海之后,两人一路驶向东北,抵达了朝鲜海峡的对马岛。

嗯,在他看来的正常。

毕竟,王朝也并不怎么待见那些随风摇摆的墙头草。

他能够在大明掀起那么大的声势,攻城掠地。

哪怕大部分的士兵,都已经蕴养出了真气,速度远不是普通人可比。

时间匆匆,历时小半年的时间,王石、李树、李鱼以及陈营四人,已经率军占领了江西、浙江两省,正蠢蠢欲动,准备攻入广东、福建呢。

但是面对在山东大肆劫掠一番,实力大增的张献忠、李自成两人合力,对马岛上面的那点倭国兵力,并没有支撑多长时间,很快便被两人攻占。

虽然如今的朝鲜,已经归附了清廷。

“听说圣人之泽,五世而斩”

此时的对马岛,还是倭国占领。

事实也正如他所想的那般,只是数日的时间,他便攻占了巨济岛、登陆朝鲜。

但是,那也只是类似于一种藩属国的存在。

但是最终,他也并没说什么,只是按照这段时间的训练,重重的行了一个军礼。

而且这样一个大明曾经的藩属国,也更好拿下。

随后,发现了心中戾气的张献忠,这才是开始了正常的攻城掠地。

面对两人的围剿,李自成两人完全不是对手,只能是满山东的跑,到处和官兵绕圈子。

当崇祯收到消息的时候,不得不再次下旨,命令曹文昭、孙传庭,前往山东剿匪。

在进入北九州之后,张献忠直接就是进行了屠城,不管是倭国士兵,还是普通平民,全都被他屠戮一空。

临行前,王朝淡淡的说了一句。

令派陈情、陈墨,以及投降的洪承畴,进攻山东。

而在这段时间里,王朝也已经率军跨过了长江,速度极快地占领了南直隶。

在听到这话之后,洪承畴的脚步顿了顿。

而在这段时间里,清军纵兵驰骋京畿地区,历时一个多月,大小五十余战全部告捷,俘获大批人畜。

而在这个时候,救民军新军也已经训练完毕,开始纷纷转正成为正规军,被源源不断地调往陕西边界,四川兵力则是调来了应天府,随时准备北伐。

崇祯九年五月,清军却是趁着王朝攻城掠地,张献忠、李自成肆虐山东,明军被牵扯了大量精力,无暇顾及边关的时候。

所有士兵全都屠戮,一个俘虏不要,但凡有所反抗,以及无用的平民,也都被他杀死。

随后这才是奴役其他服从的平民,建造城池,助其攻城掠地等等。

而在杀戮威慑,以及管吃的情况下,那些倭奴,不但没有什么反叛的想法,反而是纷纷跪拜臣服,攻城掠地、杀戮起来,比起张献忠带领的军队还要强上三分。

这让张献忠万分满意,他开始让他从大明带来的军士,监督掌管倭奴军队,而攻城掠地的事宜,则是渐渐的以倭奴军队为主。

倭奴死多少他都不在乎,但是从大明带来的数万军士,这是他的根本,能不死人,还是不要死人的好。

因为地处倭岛的西部,再加上为了纪念来自西面的大明,张献忠建立了大西国,自称大西王,军队称为大西军,真正在倭岛北九州建制称王,在北九州开始了他的血腥统治。

而在李自成、张献忠两人,分别在朝鲜、倭岛立足的时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