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 凛妈妈正式加入争夺(1 / 2)
作品:《重生了也想好好谈恋爱》觅觅啤酒炸鸡屋,陈朔梦开始的地方。
在这,陈朔开启了校园街访栏目,迅速积累了一大波优质的校园明星资源,然后开启了觅觅APP。
从一开始,炸鸡屋就不是为了赚钱的,它的使命在第一届校园明星大赛圆满落幕后就结束了,但陈朔没有选择关闭这里。
这间炸鸡屋已经成了大学生们的打卡圣地,无数网红都会来这边光顾。
要知道,现在这个时代的网红,要么走围脖的路线,吸引粉丝后开网店,接广告,又或者当主播,尤其是游戏主播们,都喜欢开个零食铺子,或者服装店和电竞外设店,这波是真正被他们赚到钱了。
80一斤的衣服,200一件卖给家人们,这就是现在游戏主播们的路数。
还是那句话,宇宙的尽头是带货。
走进炸鸡屋,陈朔选择了个小包厢,他对金灿妍说道:“现在我名气太大了,会被人认出来的,为了以防闹出绯闻,最好还是选择没人打扰的包厢。”
金灿妍嘀咕了句:“怎么感觉像偷情似的。”
陈朔摆手:“你我清清白白,主要是为了避免麻烦而已。”
白衬衫包臀裙的金主席耸耸肩,两人走进包厢面对面坐下,陈朔给金灿妍倒了杯水闲聊道:“恭喜你保研。”
“朔总客气。”
金灿妍端起水杯抿了口,看眼陈朔后,随口说道:“卓凌凌貌似没有继续读书的打算,听说前几天她的网店开业了,销售额挺喜人的。”
说话留一半,金灿妍看向陈朔。
陈朔没接茬,给自己倒了杯水,然后笑嘻嘻的问道:“怎么,看见自己的好闺蜜赚钱眼红了啊?”
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嘛,别人赚钱我所谓,可要是自己的好兄弟好姐妹赚钱,那踏马可真是比杀了老子还难受。
“我有什么好眼红的?”
金灿妍双臂放在桌上,身子前倾:“就是很好奇啊,我刚认识卓凌凌的时候,她就在弄围脖了,一直不温不火,可自从你出现了之后,围脖被她运营出来了,现在网店也开起来了。”
“是伱在她背后出力吧?”
真聪明,我确实经常在她身后出力,陈朔心想。
金灿妍笑眯眯的看着陈朔,想从他脸上的细微表情捕捉到自己想要的信息,可惜,陈朔没有任何异常的反应。
陈朔放下水杯,忽然说道:“你扣子开了。”
金灿妍:“?”
金灿妍本来就是把双臂放在桌上,然后身子稍稍前倾的姿势,领口的扣子开了三个,如果身子笔挺的话,除了锁骨外看不见什么。
但她身子前倾啊,陈朔个子又高,坐着也能居高临下。
所以衬衫领口缝隙里那抹让人流连忘返的白皙就引入眼帘了。
金灿妍胸围不算大,事业线也就那么回事,但这玩意要分场合看,她今天白衬衫包臀裙,再来点这种小诱惑,说实话,非常的有感觉。
‘你扣子开了。’陈朔又说了句。
金灿妍这才低头瞅了眼,随即立刻用手捂住衣领,坐直身子后系上一粒扣子,稍稍有些羞恼:“臭流氓。”
陈朔笑呵呵的,她又没说错。
“你总是这么在乎我和卓凌凌的关系做什么?”
陈朔单手撑着脑袋,戏谑问:“我和她不清不楚,又或者清清白白,对你来说有区别吗?”
金灿妍本来就是个别人这样一激,她就得做出反抗的人。
当初和陈朔结梁子也是因为性格使然,现在陈朔又露出这种玩世不恭的样子,她立刻就做出了反制举动。
“那当然,是很好奇啦。”
金灿妍笑盈盈的歪着头:“我也知道你们男孩子的一些XP,卓凌凌的屁股确实很诱人,我有时候都忍不住拍两下,手感超好的呢。”
“朔总拍的时候,是不是也跟我一样的感受呀?”
这小娘们说话技巧十足,她没有问朔有没有没拍过,而是直接假设陈朔已经拍过了,然后问他的感受。
陈朔点上根烟,耸肩:“那我还真是羡慕你拍过呢。”
“哦?”
金灿妍眯起眼睛:“朔总不说实话是吧。”
陈朔忽然感觉脚踝处一凉,虽然没有低头往下看,但他知道,金灿妍这娘们竟然在用高跟鞋的鞋尖剐蹭自己的小腿。
此刻高跟鞋已经顺着裤腿抬起,在陈朔的小腿上上下轻轻的蹭来蹭去。
不是吧金主席,你这么烧啊。
陈朔手长脚长,不动声色的一只手放到桌下,稍稍俯身一抓,就把金灿妍的一只高跟鞋摘走,放到了自己的椅子旁边。
“我喜欢不穿鞋的。”陈朔笑着说道,“继续啊,说不定我就告诉你一点小秘密了。”
金灿妍被激发了所谓的反抗意识,她今天没有穿丝袜,光溜溜的脚脚就这么在陈朔小腿上剐蹭,偶尔脚趾还会夹到陈朔的腿毛。
刺激,太刺激了。
没想到金灿妍的脚脚竟然这么嫩,只是在小腿上蹭来蹭去太浪费了,要是能.
陈朔笑眯眯的不说话。
蹭着蹭着,金灿妍察觉出了不对劲儿,后知后觉的她猛然醒悟。
这小子在吃白食!
他压根就没打算跟自己说实话。
想明白这点,金灿妍立刻收回脚,没好气道:“把鞋子还给我。”
陈朔点头,拎起高跟鞋走到金灿妍面前,把她身子掰向自己这个方向,然后蹲下身,抓起她没穿鞋的那只脚。
金灿妍今天穿的可是包臀短裙啊。
见陈朔竟然在亲自给自己穿鞋,金灿妍着实是被吓到了,她大腿加紧,双手压着裙摆,咬着嘴唇强忍羞涩。
不过陈朔的眼睛没有乱瞄,给金灿妍穿好鞋后,开门洗手去了。
“他竟然洗手?”金灿妍心想,网上不是说有些男人很喜欢脚吗,有的甚至特别喜欢吃脚脚,那看来陈朔没有这方面的癖好啊。
这番接触算是陈朔和金灿妍之间最亲密的一次了。
陈朔有没有动心没人知道,可大龄学姐金灿妍,心中小鹿乱撞,于是乎,她更在意陈朔和卓凌凌之间的真实关系了。
如果他真的和卓凌凌发生过什么,那我是不是等于吃卓凌凌吃剩下的了?
不对不对,就算真有什么,那也应该说,卓凌凌是陈朔吃剩下的。
洗完手的陈朔回到包厢,拿起一根炸鸡腿吃了口,正准备和金灿妍继续拉扯下去,手机忽然响了。
一看,高明彦那老小子。
陈朔对高明彦这个厮没有任何好感,主要是这老东西始乱终弃,简直就是个十足的狗渣男。
睡完就丢,睡完就丢,对老婆都如此,更何况是对外面的莺莺燕燕。
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,陈朔不想跟高明彦一起玩。
不过毕竟这老小子是凛妈妈的亲爹,陈朔只能接通电话:“喂,老高总。”
老,老高总?
电话那头的高明彦气得吹胡子瞪眼,对于他这种不服老的老登,年纪越大越喜欢找年轻漂亮的来证明自己魅力不减当年,最讨厌别人说自己老了。
可陈朔就敢,自己还拿他没有丝毫的办法。
赛道不同嘛,他一个搞房贷产的,人脉关系再牛逼,弄的了人家玩互联网的?
“小陈啊,晚上有没有空来家里吃顿便饭?”
高明彦心里清楚,自己这样邀请陈朔肯定不会来,于是接着说道:“是关于小凛的,你想不想听听?”
这得听。
陈朔不假思索的答应道:“可以,晚上我一定准时到。”
通话过程中,金灿妍竟然又开始用脚剐蹭陈朔了,还无声的用口型问陈朔:“刺激吗?”
确实刺激。
硬一下表示对玉足的尊敬。
挂了电话,陈朔看向金灿妍:“金主席,你既然这么喜欢用脚,那有没有想过让你的脚脚见见世面?”
“什么世面?”
“猜嘛,你这么聪明一定能猜得到我的邪恶想法。”
“.”
金灿妍被吓跑了,胆量着实不如卓凌凌。
傍晚时分,陈朔坐车前往高明彦家中。
这是陈朔第一次来高明彦的私宅,之前去过他在郊外的会所,会所里那个统一穿短款旗袍的民乐团给陈朔留下了深刻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