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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王商(3 / 4)

作品:《三国:季汉刘璋

当然陈实也不是说见现在就能见到的,这个时代又没有电话和手机,想见一个人,派人去通知,然后等对方上门,少说一两天,这是想见得人在成都的情况,如是这个人在外郡,十来天都打不住底。

刘璋和王商又谈论了一会其他的政务后,王商告退而去。

接下来,刘璋将召见赵韪,这个腹有鳞甲的帐下司马,不过得等上一会,赵韪赶来需要时间。

这一会,刘璋想起了他的父亲刘焉,刘焉是个有野心的人,最初汉朝宗室身份,拜为中郎,历任雒阳令、冀州刺史、南阳太守、宗正等官。

在中平五年的时候,刘焉给汉灵帝提了一个意见。

废史立牧,一副穿肠的毒药。

两汉实行的是郡、县二级行政区划。

作为一郡之地的最高行政长官,太守手中除了拥有着治理百姓、推举人才、案件审理等重权外,还可以自行选拔任用自己的低级别属官和工作人员,权力不可谓不大。

为了约束太守的权力,汉武帝刘彻创建了刺史制度,汉武帝给刺史的定位是监察职务,而非地方行政长官的职务,为的是通过这些刺史加强对地方官员尤其是太守的约束,让太守不得放肆。

刺史的待遇是六百石,太守的待遇却是两千石,这里有着以弱制强的意味,类似御史,官位虽低,但可以抨击宰相。

刚开始的时候刺史连自己的治所都没有,每年八月份开始巡视自己所负责的区域,基本上处在一个常年“出差”的状态。

在这种情况下东汉还能稳得住,太守顶多掌握一郡的权力,刺史也只是有监督权,纵使有什么乱子,也是一郡之地,平起来也容易。

但州牧不一样,州牧集行政、军事和财政大权于一身,而且还是一州,大汉也才十三州,州牧天然就有了割地为王的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