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八章 他不配(2 / 4)
作品:《学姐,我对你们真没非分之想!》好好看的眼睛,好有气质的脸蛋。
“小姜宁,你天生就适合做明星。”廖廖发自肺腑的夸赞道。
然而。
小女生对这个职业却没有丝毫的认同。
“我不喜欢当明星,不对,我不喜欢娱乐圈。”
廖廖身为大半个娱乐圈的人,当然也知道娱乐圈里的那些污垢的事情。
但考虑到今天来的任务。
她还是委婉的开口道:
“其实,娱乐圈也不是都如你想的那样…”
“专业的歌手和演员,只要专心对待自己的作品,发光发热那是迟早的事情。”
姜宁知道廖廖说的是事实。
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这个行业的忌讳。
所以她只是笑了笑,并没有接话。
不过。
廖廖并没有放弃。
而是直接拿出了一个合同,放在桌上,递了过来。
“这是新的合同,你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提。”
这么直接吗?
姜宁接过合同,低下头,看了起来。
结果没看多久,她的眉头就紧促了起来。
其实其他方面的变化都不大。
主要就是加了一个选项。
一个是让姜宁来唱这首歌,后续受益分给她本人40%,娱乐公司拿60%。
要知道,一首正常发行的歌曲,所带来的受益,可不是之前15万就能打的住的。
版权,唱片,磁带这些,满打满算,正常在榜单的歌曲,分到歌手手上的,至少是15万的五倍乃至十倍。
而另一个选项依旧是15万一首歌,以及冠名权和后续不超过1%的名誉分成。
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,说实话,姜宁对第一条是有点心动的。
但考虑到自己眼下的状态,想了想,她还是选择了15万那个选项。
可就在她准备签字的时候。
对面的廖廖却给她提了另一个建议。
“5万现金,原唱权以及20%的歌曲后续收益。”
“换你3年10首质量不低于(路过人间)的歌曲。”
“当然,那10首歌曲的合同不低于普通歌手的分成合同。”
普通歌手的分成合同就是最低30%以上的后续收益。
说实话。
这个条件其实说很不错了。
十首歌,对姜宁来说,也就几分钟的事情。
但既然都放在谈判桌上来说了,姜宁也不可能对方开什么价,她就一并应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