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一章 发现!卷宗里的问题!(4 / 5)

作品:《人在贞观,科学破案

周正根据孙鹤琴的供词,派人对蔡翁义府里进行了搜查,果真找到了那一箱子钱财!

至此,一场官商勾结的杀人之案,就此真相大白!

绥州刺史周正将两个案子并案递交给了大理寺,正是前大理寺丞林枫审理的,因为证据确凿,且孙鹤琴与蔡翁义都相继认罪,人证物证俱在,所以那个林枫做出审判——孙鹤琴犯杀人与贿赂官员两重大罪,秋后问斩!

而蔡翁义身为县令,明知凶手身份,却收受贿赂,制造冤案,从重处罚,故此判处流放巂州,秋后执行。

问斩与流放是大唐最严厉的两种处罚,寺丞做出决定后,还需要寺正与少卿相继审核,因案子证据链清晰,人证物证齐全,所以一律通过了前林枫的审判,案子也就此递交刑部。

萧瑀看完了这份卷宗,他看向林枫,道:“此案本官也知晓,虽然当时本官很忙,没时间复批此案,但少卿还是向本官说过几句,因为一切都很周全,所以本官也就没去管。”

“而且现在看来,卷宗事事描述的都很详尽,并未有什么特别的地方……”

他不由道:“子德,你说这个案子有问题……哪有问题?”

林枫喝了口水,才不紧不慢开口:“疑点有二!”

“两个疑点?”萧瑀一愣,这么多?

就听林枫道:“第一,死者的头颅在什么地方?从案子开始到结束,死者的头颅一直都没被找到。”

萧瑀蹙眉道:“卷宗里不是说了么,杀人凶手也就是商人孙鹤琴说,他杀了甘青之后,将甘青脑袋砍了下来,扔下了蛇山的悬崖。”

林枫道:“可后来衙役去寻找,并未找到。”

萧瑀道:“蛇山有蛇,也有其他的动物,或许是被狼什么的吃了。”

“就算被吃了,那骨头总该有吧?人的头盖骨十分的坚固,那可不是轻易能被咬碎的。”林枫说道。

萧瑀皱了皱眉头,旋即道:“这倒也是,但也可能是被什么野兽叼走了,所以才没找到。”

林枫点了点头:“的确有这种可能,那说第二个疑点吧。”

他看向萧瑀,道:“孙鹤琴杀人也就罢了,为何要砍掉甘青的头颅?还要将其扔下悬崖?”

萧瑀看了一眼卷宗,道:“孙鹤琴说他怕杀了人后,被别人发现,所以才砍了头颅。”

林枫说道:“被谁发现?发现什么?”

萧瑀蹙眉道:“当然是被后来上山的人发现,发现甘青的尸首。”

“就算发现了甘青的尸首又如何?”

“会迅速报案啊,这样他不就有了嫌疑了?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林枫突然看向萧瑀,话音一转,道:“萧公,孙鹤琴的供词上说的是他与甘青是偶遇的,偶遇也就是说两人并非约定好碰见的,他之所以杀甘青,是因为甘青觊觎他的钱财,是甘青先起的杀心!”

“那么问题就来了……”

林枫深吸一口气,道:“两人是偶遇的……他并不知道自己上山时被其他人看到了。”

“所以,这种情况下,就算他杀了甘青,直接离开,有人会迅速就怀疑到他身上吗?”

萧瑀怔了一下:“这……”

林枫继续道:“对于普通人来说,砍下人的头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在砍掉头颅的过程中,谁能确定不会有其他人也在那时上山?”

“这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,徒增被他人发现的危险?”

“而且带着一颗头颅上路,哪怕很快就到了山顶扔下了悬崖……可这路上就能确保不会遇到其他人?万一遇到了其他人,他带着一颗头颅,岂不是一下就被发现了?”

“若他有必须不得不砍掉甘青头颅的理由那还好,可是从他的供词中,我并没有发现任何他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。”

萧瑀听着林枫的话,脸色终于变了。

他终于意识到,孙鹤琴口供里的逻辑不对了。

两人偶遇,他也不知道有人看到他上了山,那他杀了人直接跑就好了,很可能这辈子都没人会怀疑到他的身上。

可他不仅不立即跑掉,还花费时间砍下头颅,这明显是多此一举的事,更可能有被他人因此发现的风险。

“不对劲!果真不对劲!”

萧瑀瞳孔剧烈跳动,他看向林枫,道:“所以,人可能不是孙鹤琴杀的?”

林枫眯着眼睛,道:“至少他没有说实话,或者没有说全部的实话!”

萧瑀皱眉道:“可他承认自己杀人了啊!而且还贿赂了县令!这才是最终定案的关键!”

林枫摇头,道:“这也是我最想不通的地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