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历史军事 / 收个皇帝做小弟 / 章节正文阅读

第一三七章 汉奸排行榜(1 / 3)

作品:《收个皇帝做小弟

史弥远这个算盘,吴浩也看的清楚:

无非是用吴浩统兵大员的身份,给皇帝施加压力。

目下,真正意义上的“统兵大员”,只在宋金对峙的前线。

西路的四川,一团乱麻,指望不上——就不是一团乱麻,传统上,四川的封疆大吏,亦极少对中央的大政指手画脚。

四川地域广大,出产丰富,地理上,却是封闭而独立,尽有身在朝廷时一副忠臣孝子模样的,进了川,就起了异心的,譬如韩侂胄北伐时的吴曦;又譬如秦朝的蜀相陈庄——哦,彼时还是秦国。

(吴曦是吴璘的孙子;吴阶、吴璘兄弟经营四川多年,吴曦叛宋,除了错判形势,也是因为在内心深处将四川当成他们吴家的私产了。)

所以,为避嫌,四川的封疆大吏很少对朝廷大政发表意见——况乎立太子这样的超敏感话题?

中路的襄樊,统帅是赵方,留意,此君的头衔是“京湖制置大使”,吴浩的“淮东制置使”没有那个“大”字,可见地位有别。赵方帅边多年,去春金欲“取偿于宋”,不逞于中路,就是赵方的主持之功,襄樊保卫战立下大功的孟宗政,也是在他的麾下。

(说多一句,孟宗政有个儿子,名曰孟珙)。

赵方资格老、本事大、脾气硬,史弥远根本不能指望他来替自己火中取栗。

so,就剩下东路的吴浩了,碰巧,你还是我的人,so,这件事情,不找你办找谁办?

这件事,是真特么……火中取栗。

事实上,照中国古代政治伦理(基本是儒家的观点啦),天子无私事,统嗣大事,关乎社稷盛衰,是“国本”,绝不只是天子的“家事”,而士以天下为己任,不可以不弘毅,天子以何人为嗣,吾等绝对有发表意见的权力;同时,在这个问题上,天子也绝对有“兼听”的义务。

特别是,目下还是宋,不是明,更不是清。

但是,有个前提或曰潜规则,这个权力,只限于“士”——即文官,不包括武将。

所以,岳飞当年建议高宗立其养子赵瑗为储,高宗责备他说,“卿言虽忠,然握重兵于外,此事非卿所当预也。”

话说的很重,也很直白,岳飞听了,“面如死灰”,“声落而退”。

事实上,岳飞是因收到金国欲放归钦宗太子赵谌的谍报,才向赵构提议立储,以示国本已固,大位有归,既绝了敌人的觊觎,又确定了高宗的正统,是真心实意的为赵构好,为国家好。

其实也是正办——赵瑗就是后来的孝宗,折腾来,折腾去,二十五年后,到底还是立他为太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