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二章 先把钱赔了(3 / 4)
作品:《开局账号被盗,反手充值一百万》听起来好像是脱裤子放屁,但这就是程序,二审终审就是规定,其余的申请再审和审判监督也就是抗诉,都是另外算的。
汤朋成眼前一黑,二审判决是只要下来就生效的。
送达判决书十天内不履行,对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....阿福公司这么大,现在这情况临时转移资金?
一个拒执罪妥妥的就扣上了。
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司进行强制执行,比起个人的强制执行有时候更容易一点,因为他们的钱就在账户里。
法院真的强制执行,这可比那些一点钱都没有的普通人好弄很多。没办法了,彻底没办法了,汤朋成决定还是自己辞职吧。
当然,他并不知道,法院内,方大状已经在联系人了。
“对,肯定赢了,这案子能作为经典案例吧,指导案例我也觉得没问题,要让很多人好好学一学,该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!”
成为经典案例意味着什么,意味着以后只要学法律的都会看看你这案子。
什么待遇,搜一搜龙哥就知道了,这待遇真的是一流。
事实上不用方大状联系人,深市这边得法院自然就会上报的。这么大的案子,确实可以成为标杆。
还是那句话,法律规定了自然不是用来看的,既然是惩罚性赔偿措施,那没道理说钱少的时候想用就用,钱多了就要弄各种理由,肯定不能这么算。
两人拿着裁定书离开了法院,与此同时,天价索赔案的二审结果已经在网上出现了。
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!”
消息一出来,顿时让那些吃瓜吃的有点无聊的网友沸腾了。“雾草,还真的支持了原判啊,这赔偿金,这是要发啊!”
有人在网上就开始感慨了,你看阿毅较真这么久,不如一场官司来的爽。不过很快就有人反驳了。
“阿毅说了,这钱要捐出去的,你以为人家和你一样啊。”
那自然而然,双方就开始吵了起来,因为很多人并不觉得阿毅会把这钱捐出去。
而就算是捐出去了,那也肯定是诈捐!
也不能说网上的大家喜欢抬杠吧,实在是这些年来,有些人把捐款这个事给玩坏了。
诈捐的事也有不少,所以对于这些网红声称要捐款,都会进行怀疑。而更多人则觉得,这个案子真的属于标杆,比一些地方和稀泥强多了。比如有过案子,有判决说车辆与车辆油漆的价值判断和功能是可以分离的,即使油漆存在瑕疵,并不影响整车的安全性能及使用,仅是影响车辆外观和消费者心理感受,所以叫什么,叫“部分欺诈”。
然后上诉就给推翻了.....
为什么,因为上诉法院很明确的说了,欺诈和非欺诈之间存在着一条线,不存在“部分欺诈”的局部地带。
为什么,很多的欺诈都是局部的,如果弄出个部分欺诈,那么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欺诈的保护就失去了意义。
支持的人多,反对的人也不少,在那里痛心疾首,认为这个判决会助长那些不正之风,让很多人都想着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致富......
对于这样的看法,周毅并没有进行评价。因为真的没办法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