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章 国耻(1 / 5)

作品:《民国风云人物演义

这个成为国人永远的痛的哀的美敦书最后部分全文如下:

“帝国政.府因鉴于中国政.府如此之态度,虽深惜几再无继续协商之余地,然终眷眷于维持远东和平之局面,务冀圆满结束此交涉,以避时局之纠纷。于忍无可忍之中,更酌量邻邦政.府之情意,将帝国政.府前次提出之修正案中之第五号各项,除关于福建省互换公文一事业经两国政.府代表协定外,其他五项可承认与此次交涉脱离,日后另行协商。

“因此中国政.府亦应谅帝国政.府之谊,将其他各项,即第一号、第二号、第三号、第四号之各项,及至第五项关于福建省公文互换文件,照四月廿六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记载者,不加以任何之更改,速行应诺。

“帝国政.府兹再重行劝告,期望中国政.府至五月九日午后六时为止,为满足之答复,如到期不受到满足之答复,则帝国政.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,合并声明……”

这份“最后通牒”,**味极浓,战事一触即发。

中国外交部接到日本最后通牒后,立即报告了袁大总统。

袁世凯于下午五时召集各政界领.袖人物会议,除陆军总长段祺瑞外,其余均主张和平解决。

所谓和平解决,当然就是接受日方的条件。

此前,袁世凯曾不安地问段祺瑞:“若我国与日本人作战,能坚持多久?”

段祺瑞回答:“恐怕只能支持一个星期”。此时,段祺瑞还并不知道“二十一条”的事。

在会议上,袁世凯将日本的“二十一条”公布后,询问与会的大家,到底该怎么回应日本?段祺瑞听后,拍案大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