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二章 陈年旧案(3 / 4)
作品:《食在大宋》判凶手死罪很简单,但考虑到他妹妹是受害者,而富商所行也触犯到律法,算不得无辜,先按了下来。
其实富商糟蹋的女子不止凶手妹妹一个人,早在案件发生以前,他就多次听闻过那名富商的不义之举。
只是当时被他糟蹋过的女子,碍于名声都没有勇气报官。官府又素来有‘民不举,官不究’的惯例,便一直无法将他定罪。
他当时能做的,最多也只能在商税这块卡卡他,其它的.......
直到这起案件的发生。
秦培觉得机会总算来了,他终于可以为百姓除去这颗毒瘤了!
最后,他以凶手其行可恶,其情可悯,且主动自首认罪的态度良好为由,免除其死罪,将他发配钱塘服役。
当时钱塘正在修堤,缺乏大量民工和劳役,他觉得这个判决很合理。
堂下的百姓也觉得很合理,连声赞好。奈何家属不同意,依旧提出严惩凶手,判处死刑。
他们在钱塘经营多年,与官府之人也常有往来,他们一发声,立时便有多名小吏上前说情,甚至最后连县尉也站到了他们那边。
他当时年轻气盛,觉得富商死有余辜,这帮子人却因为收了人家的好处而罔顾人情理法,心下大怒,坚持原判。
并且即日执行。
他记得当时那名凶手叫石常,却也不知道怎么变成了文泰。
后来他任满离职去往钱塘赴任,半道上却被人暗害,昏迷之前,只听得几人嘻笑道:“敬酒不吃,吃罚酒,真当自己是根葱了。不过一个小小县令.........“
然后他就昏过去了。
再醒来,很多事情就变了。
“竟是秦参政!”
“不能吧,他做事向来滴水不漏,怎么会.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