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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四十八年 第七百三十六章 浑河之北音书断(1 / 5)

作品:《乾隆四十八年

    乾隆前脚咽气,后脚满清便进入了国丧期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,清承明制,皇帝的葬礼跟明代差不多,也增加了一些满洲旧俗。比如嗣皇帝、诸皇子、王公、百官、宗室、觉罗都要咸成服——穿丧服,截发辫;大行皇帝的妃子和诸王福晋、命妇也要换丧服、剪额前发,且百日内不得理发。

    此外还有立丹旐,也就是织金九龙绮的招魂幡,这是从汉族丧仪中的铭旌演变而来的。清代京城民间若是办丧事,只要看他家院子里是不是立着红色的招魂幡,就能区分满汉。

    在清代,皇帝的丧礼被称为“凶礼”,这一说法来源于《周礼》,所谓“以凶礼哀邦国之忧”。皇帝驾崩后,文武百官要服丧27天。继任者在此期间批复奏折不能用朱笔,一律改用蓝笔,称为“蓝批”,各部院衙门行文也都要改用蓝印。京城内的寺庙道观必须鸣钟三万次,一天一千多次,能把脑仁听炸了。

    在这期间,民间女子要是出嫁则被称为“偷婚”。红花轿必须换成蓝呢轿,自家几个亲戚关上门吃顿便饭就行了,绝对不敢大操大办。也许有人说那干嘛不延期?没办法,日子早定下了,就那天最合适,古人信这个。

    山高皇帝远的地方,朝廷的禁令效力自然大打折扣。真正痛苦的是京城的老百姓,一举一动都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,不敢有任何违背禁令的举动,否则分分钟锁拿顺天府衙门。

    满清国丧期间最倒霉的还不是普通老百姓,而是那些身居高位、享有特权的王公贵族。他们除了在二十七个月里不许嫁娶,不许作乐宴会,还要承受一条极为苛刻的规定,叫“国丧止孕”,也就是不许在国丧期内怀孕乃至生产。

    这属于断了气的王八屁股--死规定,毫无回旋余地;若有违反,轻则夺爵,重则身陷囹圄。

    有人又说了,那我把日子报早点不就躲过去了?呵呵,真当太医院那帮人是吃干饭的?!再说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。怎么办?一碗绿头苍蝇汤,专治新生命这还真不是瞎说,牛苍蝇就是一味中药。

    假若有的宗室王公的福晋不忍堕胎,在国丧期内分娩的,孩子一落地就得赶紧悄悄送走,找个普通人家收养,而且以后也不能进皇家玉牒,死了也无法进祖坟。

    别看如今的满清没几天蹦跶了,可嘉庆铁了心要大操大办。试图以此举昭告天下,虽然北海贼在关外和胶东闹的凶,可大清依然是天下的正朔。朝野上下很清楚,乾隆的葬礼恐怕是满清在关内的最后一次“盛典”了。

    因为多年庞大的军费开支,再加上乾隆花费无度所导致的财政虚耗,导致户部手里就没什么余粮。当然了,这里面还有个重要的原因,就是和珅卷了大笔赃款跑了。

    没办法,嘉庆只得从内府库藏里拨了两百万两白银,让礼部、銮仪卫和内务府共同操办丧葬事宜,又下密旨两江总督和粤海关赶紧筹措一笔银子,出处自然是盐商和十三行。两百万实在不禁花,单是制作丧服和布帐的白布一天就用掉了两万匹。